【新旧约全书】Holy Bible, Chinese Union Version (GB), Textfile 20010201.

王志安可以要求「非盲人」陳光誠在日本醫院接受視力檢查

  流亡美國的中國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路透) 流亡美國的中國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昨天宣布,他已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起名譽侵權損害賠償訴訟,對象為前央視記者王志安,求償3.3億日圓(約210.5萬元),因為王志安造謠毀謗他不是盲人。該案已獲法院受理,將在10日開庭。 目前旅日的王志...

2026年2月7日星期六

王志安可以要求「非盲人」陳光誠在日本醫院接受視力檢查

 流亡美國的中國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路透)

流亡美國的中國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路透)

流亡美國的中國盲人維權律師陳光誠昨天宣布,他已向日本東京地方法院提起名譽侵權損害賠償訴訟,對象為前央視記者王志安,求償3.3億日圓(約210.5萬元),因為王志安造謠毀謗他不是盲人。該案已獲法院受理,將在10日開庭。

目前旅日的王志安2024年1月來台上網路脫口秀節目「賀瓏夜夜秀」,形容台灣大選像場「秀」,稱「還有把殘疾人士推上去煽情的」,還擺出顫抖手勢模仿,被批嘲諷罹患罕見疾病的民進黨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陳俊翰,曾引發軒然大波與各界撻伐。,他被移民署廢止其入境許可,禁止5年內入台。

陳光誠6日在X平台宣布提告王志安後,迅速躍為海外華文社群最熱門話題,獲得多名流亡海外的中國民運與維權人士聲援與叫好。

截至發稿,王志安未正面回應,不過他在X平台發布兩盤水餃的照片,表示「沒準今後就喝西北風了,餃子再也吃不起了」。

陳光誠透過影片表示,2025年8月18日,王志安在其YouTube頻道發布「陳光誠到底是不是個盲人?」的影片,透過拼接片段、選擇性引用、概念偷換與推理跳躍等方式,得出一個結論:「陳光誠不是盲人,他眼睛好著呢」、「陳光誠沒有盲,是這個社會盲了」,並以此進一步否定他的人格、誠信與長期公共活動的正當性。

陳光誠說,相關影片持續在網路上傳播,並在評論區和社交平台上不斷被放大,固化演變為對他個人的標籤化指控與持續攻擊。

陳光誠說,「我沒有選擇在輿論場中自證清白,我讓子彈飛了5個月,讓時間沉澱事實,也讓社會看清:觀點可以爭論,立場可以不同,但王志安不但否定可被醫學驗證的事實,還進而一步步演繹,對我多方詆毀,已經越過了言論自由的邊界」。

1971年出生於山東省臨沂的陳光誠一歲罹患眼疾,卻因家貧未就醫而導致雙眼失明,18歲才讀小學。

據德國之聲,陳光誠因自學法律知識幫助村民、殘疾人士維護權益,被媒體譽為「赤腳律師」、「盲人律師」。2005年,他因為披露山東臨沂地區的暴力計畫生育遭到當地警方的軟禁,並於隔年被判處4年徒刑。

2010年陳光誠獲釋後,與妻子、女兒依然遭到軟禁。2012年4月,他與家人逃離家鄉、進入了北京的美國大使館;數週後陳光誠一家人離開中國,抵達美國。這一事件曾引起中美之間的外交風波。

流亡美國後,陳光誠繼續推動中國人權與宗教信仰自由。

王志安可以提出在日本的医院、为陈做一个视力鉴定吗

这是一个非常核心且棘手的法律技术问题。

在法律层面,王志安确实有权向法院提出这样的请求,但法院是否准许、以及陈光诚是否配合,则是另一回事。

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来拆解这个法律博弈:

1. 法律程序上的“鉴定请求权”

在日本的民事诉讼中,被告可以向法庭提出**“鉴定申出”**(证据调查请求)。

  • 逻辑: 王志安的辩护理由如果是“我没有诽谤,因为他确实是假盲”,那么陈光诚的视力状况就成了案件的核心事实(In Controversy)

  • 做法: 王志安的律师可以要求法庭指派独立的医疗机构进行视力鉴定,以验证陈光诚是否具备他所声称的“全盲”状态。

2. 关键阻碍:无法“强迫”身体检查

虽然可以提出请求,但日本法律(以及大多数文明国家的法律)对身体自主权有极高的保护:

  • 强制性不足: 除非是涉及刑事案件或极特殊的伤残赔偿认定,法院通常很难强迫原告去指定医院接受检查。如果陈光诚拒绝,法官不能派警察把他抓到医院。

  • 陈光诚的对策: 他可以提供美国或中国以前的权威医疗记录、盲校证明来作为替代证据,并主张“再次检查是对残障人士的羞辱”或“侵犯隐私”。

3. 如果陈光诚“拒绝鉴定”的法律后果

这是最关键的一点。根据证据法原则:

  • 自由心证: 如果王志安提出了合理的质疑,且法官认为有必要鉴定,但陈光诚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法官可以根据“经验法则”做出对陈光诚不利的推定。

  • 逻辑演变: 法官可能会想:“如果你真的是全盲,做一个简单的医学鉴定就能让对方彻底败诉并面临巨额赔偿,你为什么不去?”这种拒绝可能导致法官降低对陈光诚证言的可信度判定。


综合预测:

王志安的律师团大概率会提出鉴定请求,因为这是他们反败为胜的唯一“技术性杀手锏”。

而陈光诚面临的选择是:

  1. 配合: 在日本权威医院鉴定。如果结果确实是全盲,王志安将彻底输掉官司并面临顶格赔偿。

  2. 拒绝: 坚持以既有证据为准。这会给王志安留下“不敢应战”的攻击口实,并可能动摇法官对赔偿金额的支持力度。

你觉得,如果法官真的要求陈光诚去鉴定,他会为了证明清白而去,还是会为了维护“尊严”而拒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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