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约全书】Holy Bible, Chinese Union Version (GB), Textfile 20010201.

我与你不一样的美国生活

10年前来美国,去了一个缅因的乡村高中。这是一个完完全全按照我自己的意愿选的地方。除了学校质量,AP课等等常见的中国人的硬性要求,我额外加了两条:1.要在北方,冬天下大雪能下一米深的那种地方。2.要在村里,越偏僻越好,最好人比动物还少的那种。结果真还让我找到了那么一个学校,家里也...

2023年8月6日星期日

女知青用肉体换回城


网络上的各种流传,在交待史料来源时大错特错

微博、论坛以及纸媒网站,在转载这则“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的故事,并交待史料原始来源的时候,无一例外都说是来自邓鹏教授编著的《无声的群落:文革前上山下乡老知青回忆录》一书;甚至有纸媒网站刊文,直接注明文章的作者就是邓鹏先生。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错误。事实上,这则故事的原始来源,是一篇1991年发布的报告文学,与2009年才出版的《无声的群落:文革前上山下乡老知青回忆录》一书毫无关系。

微博传播,全都注明史料来源是邓鹏《无声的群落:文革前上山下乡老知青回忆录》一书

邓鹏先生是一位60年代的老知青,现为美国海波因特大学历史教授,编著有知青回忆录系列《无声的群落》。微博在流传这则“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的故事时,将原始史料来源,全都归在邓鹏先生名下。如图所示:

网站在转载相关文章时,错得更离谱,直接注明这则故事的原始来源是“邓鹏”

这则故事被广泛传播,与一篇名叫《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 女知青失身惊动党中央》的文章有直接的关系,许多网站都转载了这篇文章,而且将文章的作者错认为是知青学者邓鹏教授。如图所示:

文章中有一段很离奇的“注”(黑体部分):“我(本文作者邓鹏)所下乡的地方虽不是建设兵团,却也查出了问题。我们乡的党委书记以谁满足他的要求,谁就可回城为诱,和乡里的多个女知青发生了关系,事情败露后,尽管他有一定的后台,但死罪免了,活罪难逃,去监狱关了好几年。” [详细]编辑遍查《无声的群落:文革前上山下乡老知青回忆录》一书,根本就没有这样一篇署名为“邓鹏”的文章。

真相:这则故事与邓鹏教授毫无关系,而是出自一篇1991年的报告文学

《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 女知青失身惊动党中央》这篇文章,根本就不是邓鹏先生编著的《无声的群落:文革前上山下乡老知青回忆录》一书中的内容,至于那个将文章作者定为“邓鹏”的离奇的“注”是谁给加上去的,以及这篇文章的真实作者是谁,是件很难考证的事情。不过,邓鹏先生此书出版时间是2009年10月,而编辑在查索源头的时候发现,早在2008年天涯论坛上就出现了相同的内容[详细]。有意思的是,该帖子中这一句——“我所下乡的地方虽不是建设兵团,却也查出了问题”——并没有那个离奇的“注”。这则“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的故事,与邓鹏先生及其著作毫无关系,是完全可以确认的。

那么,这则故事的原始来源,究竟是什么呢?编辑力所能及,所能查找到的最早的来源,其实是一篇报告文学。该报告文学名为《被亵渎的青春》,作者“丁雨雨”,收录在一本名为《拥抱战神的孩子们》的知青报告文学集里,由北岳文艺出版社1991年出版。该文描写道:

“有些女知青是以肉体为代价换得一张离开农村的通行证的。1972年,安徽某县首次由贫下中农推荐上大学,全县数万知青展开大规模竞争,最终有七十余人获得这天大的幸运。在进行上学前体检时,妇科检查的大夫惊讶地发现,二十余名女知青没有一名是处女,而且几乎全都不是陈旧性裂痕,再准确点说,她们都是在招生通知发下以后失去贞操的。”

除了女知青的数目存在差异以外,其余描述与微博及网文完全一致。在没有找到更早的来源之前,可以暂时认为,这份报告文学,就是这则“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的故事的原始来源。

来源虽然是报告文学,但故事并不见得就是假的

知名媒体人黄章晋先生在微博上对这则“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的故事提出了四点质疑:1、大学体检竟有妇检且做数字统计?2、全国知青总数约1600万,安徽哪个县能分得数万知青?3、据统计,75%的工农兵学员是特权家庭或有背景家庭;4、下乡知青依然是高等人,每个公社都有知青办,当时对诱奸、调戏女知青的处罚通常极重。

就编辑所获得的资料来看,上述几点质疑,其实都站不住脚。

女知青返城上大学被要求检查“处女膜”是实有其事的

当年女知青返城上大学到底要不要被检查“处女膜”?有没有数据统计?答案是:在许多地区,要检查,有统计。编辑查到一份知青的回忆录里这样写道:

“各公社推荐出来参加高考的知青都到县里集中,先是在县医院进行体检。我们先测了身高、体重、视力,再是量血压、听心肺,又过了五官科,现在另一个科室门口的长凳上等候。我见凳上坐的全是女知青,没有男的,检查完毕出来的人又是一个个脸通红的,不晓得这科室里检查个什么名堂。……我慢吞吞地爬到检查台上,直直地躺下。‘脱下裤子,快!’那穿白大褂的女的走过来,带橡皮手套的手上拿了个亮闪闪的器具及一把手电筒。我难为情地脱下裤子。‘屈起膝盖,叉开腿。’她话讲得飞快,动作也飞快,把手中那个器具往我两腿中间冰冷地插了进来。我的天,她这是干吗呀?……后来与其他女知青‘咬耳朵’,才知道所有的女知青,必需通过这道‘处女膜’检查,才能参加文化考试。检查有问题的个别人,暴露了隐私,丢了脸面,罪人似地回生产队去了。”(康雪培,《常家庄插队生活纪实》,收录于《三色土·旅美知青的故事》,休斯敦知青联谊会主编)

编辑还查到一份1979年3月17日《湖南省劳动局、湖南省卫生局、湖南省高等教育局、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不准检查女青年处女膜的通知》的文件,该文件称:

“近来,各地反映,有的单位在招工、招生、征兵,吸收国家干部体检时,要检查未婚女青年的处女膜;有的在审查两性关系案件时,要检查女方处女膜,还有的甚至在逼死人命后还要检查尸体的处女膜。把处女膜松弛和破裂作为不能录取女生,女兵,女职工、女干部的条件和乱搞两性关系的定案依据。这样作,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影响。有的女青年未被录取,本人和亲属都背上沉重的思想包袱,有的蒙受冤屈,甚至含冤自尽。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杜绝这类事件再度发生,特作如下通知……”(《检察手册(1978—1981)》,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编;粗体为编辑所加。)

湖南如此,全国的情况又如何呢?当年5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转发了湖南省上述《关于不准检查女青年处女膜的通知》,通知说道:“各省、市、自治区卫生局:现将湖南省劳动局、湖南省卫生局、湖南省高等教育局,湖南省妇女联合会‘关于不准检查女青年处女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通知所有医疗单位,‘凡是在招工、招生、征兵、吸收国家干部或处理两性关系案件时,一律不准检查未婚女青年处女膜’,违反这一规定的,视其情节,严肃处理。”(《检察手册(1978—1981)》,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编;粗体为编辑所加)可见,招生、征兵检查处女膜,实际上是当时的一种普遍现象。

安徽某县有数万知青并非不可能

至于安徽某县是否可能存在数万知青,编辑手头没有安徽各县的县志,故未能查到各县具体安置的知青数量,只能说:这种可能是存在的。为什么呢?据金大陆、金光耀主编的《中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研究文集》所提供的数据,安徽全省共安置了72.55万知青,安徽现在是56个县,当年区划可能略有出入,但差距不会太大,平均每县万余名知青,并不奇怪,某些县多一些,有个两万多乃至三万,也是有可能的(某县两、三万知青是很常见的,譬如据《丛化县志》记载,广东的丛化县就安置了2.43万知青);况且知青也并不是平均分配到各县的,条件好的县乡知青云集,穷山恶水则比较寥落,是很常见的现象。安徽某县有数万知青,并不奇怪。

女知青遭遇性侵犯在当时是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

黄章晋先生的第三、四条理由,意思似乎是说女知青相对于下乡所在地的民众乃至干部,仍然是存在身份优势的,是相对强势群体,故而,这类“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的事情虽然存在,但并不具备普遍性(编辑的理解,如有误,欢迎纠正)。

但从各种官方披露的资料来看,女知青遭遇性侵犯,在当时的“破坏知青上山下乡案件”占据着最大的份额。譬如,据《上海市地方志办公室》编纂的《上海审判志》记载:“197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先后下发了文件,要求对破坏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犯罪活动作坚决斗争,对强奸女知识青年的犯罪分子,要按其罪行依法惩办,对于罪大恶极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要坚决判处死刑。1973年9月~1974年底,全市法院受理破坏上山下乡案件364件,其中奸污、迫害女知识青年的案件占90%以上,受害者有487名。上海县上山下乡办公室1名工作人员,1968年以来利用职权,威逼利诱,强奸女知识青年3名,奸污、猥亵16名。”[详细]

另据中共党史出版社2006年出版的《尘劫·知青畅想曲》一书记载:“在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第八期会议简报上我们可以看到:辽宁省1968年至1973年,共发生摧残知青和奸污女知青案件3400多起,四川省3296起。”“据国务院知青办简报第11期登载,……黑龙江兵团发生奸污女知青事件365起;内蒙古兵团发生奸污女知青事件247起;云南兵团奸污女知青事件139起;广州兵团奸污女知青事件193起。其中师级干部2人,团级干部38人……黑龙江兵团简报第十六期登载,黑龙江兵团某副参谋长调戏女知青七人,边学习中央文件边调戏女知青。二十五团副团长在全国召开打击批斗奸污女知青罪犯大会的同时,还在办公室里强奸了一名女知青。”可见女知青当年遭受性侵犯,是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

具体到安徽,全省“破坏上山下乡案件”当中,对女知青的性侵犯占了一半以上

具体到安徽女知青的情况,是怎样的呢?据刘小平《安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述评》(原载《安徽史学》)一文记载:“上山下乡过程中,给知青的生活带来的不幸是不能否认的,其中残害下乡知青的事情时有发生,其中以逼害女知青为最。据怀远县1969年到1973年统计,共发案94起,案由基本是:利用职权,以帮助招工、升学为诱饵对女知青进行奸污,或趁人之危进行强奸,或以物质引诱,以关心生活为幌子。”“据1975年统计,安徽全省破坏上山下乡案件中,强奸、奸污的有319起,逼婚、诱婚的有61起,殴打、捆绑的有118起,杀害的有5起,非正常死亡的有82人。”如此,可以说,专题开篇所引述的安徽某县“女知青用身体换回城通行证”这一故事,绝非空穴来风。

上山下乡是一场悲剧;女知青的遭遇则是悲剧中的悲剧。如何面对和反思这样的悲剧?这其实涉及到整个文革的历史真相,并不是一、两期策划所能讲清楚的。这里只强调一点:在女知青的肉体上狂欢的,在农村不是农民,在厂矿不是工人,在部队不是战士……是谁呢,是那些基层权力的实际拥有者;那十年里,谁是权力的实际拥者呢?是从上而下的各级“革委会”。所以不难想见,当这些案件被送入基层革委会后,其结局会如何;也不难想见,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女知青们其实没有选择;更不难想见,何以大量的强奸案,会被办成“通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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