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湖南衡阳市常年走街串巷传福音的基督徒陈文胜于2023年9月1日失去自由,目前已经七个半月了。
关注陈文胜弟兄的家人和朋友们平安,现将陈弟兄2024年4月18日的案件开庭的情况通报给大家。感谢大家的关爱和代求,请继续举手。
一. 旁听
我们在2024年4月18日早晨7点多抵达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门口,门口已经有警车,附近有四十位左右的黑衣“特警”,还有很多各部门工作人员,加起来估计有七八十人以上,阵势很大。后来整条街被以“演习”名义封锁,我们到了法院正门的被驱赶。虽然有推搡,驱逐,但是整体和平。
只有陈文胜弟兄的妻子、儿子、大哥和大嫂四位亲属进去了,二哥都没进去。陈弟兄86岁的母亲被社区限制在家。
法庭的旁听席只有十几位,除了他们四位,都被其他来路不明的人员占满。
衡阳市本地想旁听的家人也被有关部门联合劝阻,今天衡阳方面至少出动了上百人来应对这次开庭。
想旁听的弟兄姊妹没有机会旁听,但是都以和平喜乐的态度面对。
二. 庭审情况
根据几位家属回忆整理如下:
2.1 起诉书罪名
起诉书罪名应该是刑法第290条非法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
检察院的量刑建议是三年以下从重处罚。
2.2 指控事实
陈文胜弟兄因为传福音被行政拘留九次,一次拘留10天,八次拘留每次15天共120天,一共130天,屡教不改。
陈文胜弟兄多次组织群体或者个人传福音活动,如菜市场、十字路口、店铺、少数民族地区等。
影响了居民生活,扰乱了社会秩序。
指控的证据有证人证言,但是没有证人出庭。令人遗憾和心痛的是,有不懂法律的弟兄姊妹做了笔录,成为了指控陈弟兄的证据。
2.3 辩护律师
官方指定了一位法律援助律师,在法庭上基本上是陈弟兄自我辩护,律师没有任何补充和独立意见,尊重陈弟兄的自我辩护意见。
2.4 陈弟兄的态度
陈弟兄坚定自己的信仰,表明自己并没有组织,只是参与,并没有扰乱社会秩序,也没有资助。陈弟兄也表明了作为有信仰的人,他甘愿为信仰受苦,可以重判,但是作为公民,请法院公正审判。
陈弟兄非常喜乐平安,他对法庭上的工作人员都态度极为友好。
2.5 庭审时间
庭审在上午九点开始,十点半左右结束。
2.6 庭审结果
没有当庭宣判。陈弟兄说应该会上诉。
感谢上帝,谢谢大家的爱,请转发,请继续为陈弟兄代求。
陈文胜弟兄的家属和旁听弟兄姊妹
2024年4月18日13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
图片:陈文胜(右)与李晓明律师(左)一起外出传福音
相关报道:
湖南省衡阳市常年走街串巷传福音的基督徒陈文胜被控“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正式逮捕
对华援助网特约记者柠檬2023年10月27日报道:据悉,湖南衡阳常年走街串巷传福音的基督徒陈文胜已于2023年10月25日,被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正式逮捕,罪名是涉嫌“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羁押在湖南省衡阳市横东看守所。
陈文胜是湖南衡阳小群教会的基督徒,信主前他曾吸毒十几年,后在戒毒所听到福音成为基督徒,并成功戒毒。出戒毒所后他热心传福音,经常举着写有“荣耀救主”、“悔改信靠得救”的十字架,他跟教会其他基督徒效仿使徒走遍各城各乡、在衡阳和外地传福音,到过其他省市,也到过西藏、云南等少数民族地区,甚至还出国到东南亚传福音。有一位国保曾告诉陈文胜:陈文胜外出传福音有一千多次,平均每个月4至5次。为此陈文胜曾多次被拘留,仅2021年一年就被拘留了六次。他的家人也因此受到被开除公职、不让上学等威胁。陈文胜曾表示自己已预备好了坐牢到监狱传福音。
从今年六月开始,有关部门开始约谈他身边的多位基督徒,用欺骗恐吓等手段让他们指证陈文胜。其中一对基督徒夫妻已当面指责陈文胜是“犹大”;警察还欺骗另一位基督徒,说陈文胜推卸责任,不承认自己组织大家上街传福音,而指控这位基督徒是组织者,他自己只是参与者;又有一位基督徒经不起警察上门恐吓,签名指证陈文胜。总之是通过离间的方式激动他人指控陈文胜。对此,陈文胜也在自媒体公开声明:“我在神面前郑重承诺,本人决不会在魔鬼爪牙面前出卖指证任何我所认识的肢体。求神赐家人们能靠主刚强智慧,不中魔鬼欺骗的诡计,因而无知做了犹大。”
陈文胜是在2023年8月29日欲乘坐从上海到韩国济州岛的航班,在上海机场被有关部门拦截后送回湖南衡阳的。湖南衡阳当地公安、国宝、统战部、社区等部门的负责人相继打电话给陈文胜,声称有关部门的领导要约见陈文胜,并为他买好了8月30日从上海飞北京,再从北京转长沙的机票。8月31日回到衡阳后,陈文胜在外出传福音时被警察带到派出所,并被处以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结束后,9月18日,衡阳市公安局石鼓分局以涉嫌“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将基督徒陈文胜刑事拘留,羁押在衡阳市衡东县看守所。陈文胜的妻子莫小菊在当天收到了刑事拘留通知书。
据陈文胜的好友李晓明律师透露,日前,当地政府为陈文胜指派了两位法律援助律师已在看守所会见了陈文胜。陈文胜拒绝官派律师,他请律师给家人带话,表示需要家人为他聘请一位主内律师。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