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在疫情限制放开后,复苏疲弱,尤其是地产领域。这使得依赖卖地收入的地方政府财政紧张。
在此背景下,9月6日,中国的立法机构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工作会议,并披露了该机构的立法规划,让外界一窥其五年任期内计划审议或加紧研究的法律草案,其中并未提及房地产税法,引起市场关注。
根据官方文件,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分为三类:一、条件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79件;二、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共51件;三、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房地产税法均未在三类中出现,令舆论诧异,因为早在2021年就已经完成一轮对房地产税法草案的征求意见,甚至在当年10月,人大常委会就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
对于中国经济而言,政府刚刚推出刺激房地产市场的种种政策,没有房地产税作为变量,或许更利于这个领域的复苏。
对于普通中国人,可能意味着两点:未来五年不必担心多交一笔税;这一信息对不同城市的房价会有不同影响。
为什么要搞房地产税?
中国过去20年房地产行业大爆发,不仅房企过度借贷,快速扩张,地方政府也在卖地中获得巨额收入。地方政府再把收入投入地方基建,推高地方经济,以此继续拉动房价。
但随着楼市走高,无论企业还是居民,都在大举借贷,风险不断累积,像一个内部翻滚的压力锅。
当资产带来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利息,一些房企甚至个人只能进行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式融资,压力达到峰值,随时可能爆炸。
为了防止这一幕,2020年中国推出一系列政策,深刻改变房地产金融格局,火热的楼市骤然遇冷,恒大、碧桂园等房地产企业陷入困境,相应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也罕见地出现大幅下滑。
土地市场遇冷,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快速下行,尤其是以往对土地财政依赖度较高的地方,需要新的税种弥补土地财政收入的不足,而房地产税是理想的收入来源,因此为了改革地方财政依赖卖地的现状,征收房地产税被摆上桌面。
此外,在中国税制改革的大背景下,也需要房地产税。
2017年,时任财政部长肖捷也发表过一篇文章,其中把房产税放在“深化税收体制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一节下,称在持有环节征收的房产税是未来地方税收的重要来源,还称“不会因为骂声而改变”。
这一说法的背景是,习近平在第一个任期推进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后,地方政府的税种进一步减少。分析指出,长远来看,地方政府还是需要自己掌握主动权的税种,房地产税成为理想选择。
此外,习近平还指出是推房地产税是为了“共同富裕”。他曾在中共党刊《求是》上的一篇《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文章中称,中国要防止两极分化,要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试点。
千呼万唤不出来
2011年,中国在上海和重庆进行了首轮房产税试点。
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征收方式不同:
- 上海主要针对的是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
- 重庆则针对的是个人拥有独栋商品住宅、个人新购的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
简要来说,上海针对的是拥有多套房的居民,而重庆针对的是高端豪宅。
虽然上海和重庆的试点已经落地很久,但过去十年间,关于房地产税进一步推行的说法一直是雷声大雨点小。
2017年底,中国时任财政部长肖捷在官媒《人民日报》上发表了文章,明确推进房产税立法和实施,并订下时间表:新开设的税种,力争在2019年完成所有法律程序,2020年完成落实税收法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
但这个时间表终究成空,2019年即没有完成任何立法程序,更遑论2020年的落实。
直到2021年10月23日,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在上海、重庆启动中国第一轮房产税试点十年之后,这一备受关注的新税种看似终于有了新的实质进展。
此次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是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但没有明确试点的范围以及具体税率,仅称:“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另外,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试点实施启动时间将由国务院确定。
此后该房地产税试点再无声息,两年过去后,最新的立法规划中不见房地产税的踪影,可能意味着,未来五年依然不会看到房地产税落地。
地产风暴
令市场始料未及的是,中国在疫情政策放开后,并没有迎来预想中的快速反弹,反而复苏疲弱,尤其是地产领域。分析称,如果要刺激楼市回暖,此时推进房地产税则不合时宜。
今年6月和7月,中国100家最大房地产开发商的新房销售量,甚至比去年封城之时还下降了30%左右。
甚至房企中的“优等生”碧桂园也陷入巨额亏损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之中。
到7月底,在中国政治局会议上,反常地没有提到“房住不炒”,这被视为放松的信号。
到8月25日,中国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认贷”政策措施。
“认房不认贷”指的是,不管购房者有没有贷款记录,只要购房者证明其名下无房,就可以按照首套房认定。此举推高了市场的热度。
在这轮刺激下,刚刚开始有回暖迹象的楼市,如果推出房地产税则可能打断这一进程。
香港中文大学副教授杨扬此前向BBC中文表示,如果征收房产税,在房产供过于求的城市,房价可能出现下降的情况;但在一线城市,住房需求远远大于供给,房价不太可能下降。多一个房地产税其实只是进一步把总价再抬高,把大家买房的成本再抬高一点而已,还是转嫁到了买房者手中或者租金上。
在当前刺激房地产市场复苏的过程中,似乎两种情况都不理想:一方面政府不希望打压四五线城市房产过剩的楼价,影响销售;另一方面,如果继续推高一线城市本已经很高的房价,则可能会抑制消费。
争议
居民已经就国有土地付了70年租金,给了钱还征收税,出现重复征税,成为争议的焦点。
杨扬解释,开发商在拿土地的前期过程中已经付了各项费用,比如土地增值税、城建税、耕地占用税,这些费用其实在交易环节已经一次性转移给了买家。
“在制定房地产税的时候,因为必然要包括地税,怎么样整合或降低前期建设和交易环节的税收来避免重复征税,其实也是政府在制定新政策时面临的一个问题”,杨扬说。他还表示,其他的争议点还包括税率的设置、范围等。
在法理上讲,中国的土地是国有的,并不是私有的,所以征收主体就不存在。相比之下,欧美等国的物业税是基于财产属于私有这一事实,换言之,土地是居民个人的,那么对这块土地征税就要居民个人支付;但中国的土地是国有的,居民只是租70年,那么对土地征税,应该是土地所有者支付(即国家)而非居民个人支付。
此前,原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许善达说, 推进房地产税的立法有两个难点:一方面,随着时间的推移,土地价值在升值,而房屋在贬值,税基难以统一;另一方面,土地属于国有,而房屋属于私有,一个统一的税如何对两个不同的纳税主体征收,也是重大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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