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专家们给出的解释是,戚继光、郑成功等人是为了抗击外国侵略者而成功守卫中国领土的,他们可以是民族英雄,但是,岳飞当时只是南宋的将领,一直在不屈不挠地抗击金国,但是金国的人们是我国现在的少数民族,金国土地现在也是新中国的领土之一。
所以说,岳飞为南宋抗击金国而打的仗,顶多能算是中国的内战,岳飞不能称之为民族英雄,但是,岳飞这种奋战到底的精神还是值得提倡的。
早在这之前,有一位曾经家喻户晓的少年英雄赖宁也被选入了教科书,后来又被移出去了。
1988年3月13日,四川省石棉县发生山火。当时县领导曾紧急疏散人群,并且派汽车把想要参与救火的学生强行送下山。但14岁的赖宁和他的另外两位同学居然偷偷跳下汽车继续参加扑灭山火行动。最后,赖宁被无情的大火夺去了性命。
从现在的价值观来说,在遇到危险时,中小学生第一想法必须是保护好自己的生命,随后再去找其他人进行救援。而不是自己独自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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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1989年5月,“救火少年”赖宁被共青团中央和国家教委联合授予“英雄少年”的光荣称号。1989年10月,赖宁还被评选为“全国十佳少先队员”之一。
就这样,在那样的特殊历史情境下,一场轰轰烈烈的全国性学救火少年赖宁运动开展起来了。赖宁开始成为20世纪90年代的标志。
直到1991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其中第16条和第17条规定:
“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学生,在危及人身安全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育教学设施中活动。学校和幼儿园安排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人们开始逐渐认识到,在遇到危险时,未成年人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保护自身人身安全,而不是像大人一样,见义勇为、英勇献身。
但是直到1994年发生的一场悲剧,人们开始正式反思学赖宁运动。
1994年4月23日,辽宁省瓦房店市徐屯镇东马屯村发生山火,在学赖宁运动的熏陶下,马屯村小学的十七名学生不约而同地前往火场,参与扑灭山火行动,结果山火没扑灭,参加灭火行动的十七名小学生,八人死亡,一人重伤。
直到这时,人们才开始真正意识到中小学生不能再学习赖宁了。人们不能强行把成年人都很难达到的道德要求,而放在生理上、心理上,还没成熟的孩子身上。
赖宁救火行动从教科书中的撤出,从形式上标志着学赖宁运动的终结。
尽管,赖宁的事迹被撤出教科书,但不管怎么说,赖宁是为国家做出过贡献的。
但有一个曾经被写入教科书后又被撤出的人——刘学保,却是个十恶不赦的杀人犯,他潜伏了十八年才被人们逐渐发现。在这冒充英雄的18年间,他享尽了荣华富贵和外界带来的赞誉,而被他诬陷的人,却迟迟没能翻身。
1967年12月17日晚上,永登县的人们突然听到了一声爆炸声,听着爆炸声好像是水泥厂旁边的大桥传来的。虽然那座大桥已经年久失修,但已经成为村民们心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大桥上有爆炸声,难道有人想要炸大桥?
心中不安的村民们连忙赶往大桥,先头到达大桥的村民,看见了倒在大桥一边左手手掌血肉模糊的刘学保,刘学保看见村民们来了,连忙大喊道:“别管我,我看见有个家伙想要炸大桥,你们快去抓住他,千万别让他跑了!”
早在革命浪潮中提升了革命觉悟的村民们,一听有个企图炸大桥的“反革命分子”正在潜逃,立刻朝桥的另一端跑去,发现了那个倒在地上头部血肉模糊的“反革命分子”,再仔细一看,居然是林场的管制分子李世白。
激动的群众不顾李世白的伤势对他进行搜身,但除了一个夹着几张食堂菜票的小本子外,也没发现什么其他的。
村民们担心革命英雄的伤势,也担心反革命分子逃脱惩罚,便急忙找来了交通工具,将刘学保和李世白二人送到了红古窑街矿区的医院进行救治。
医院的人毫不犹豫的先救治刘学保,看着刘学保左手被炸飞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在场的医生们都纷纷称赞他的勇敢。
为了能让刘学保得到更好的治疗,两天后,矿区医院便把他转入了当时医疗条件最好的军区医院做切腕手术。
至于那个企图炸大桥的反革命分子李世白,因头部重伤,后来,宣布抢救无效而死亡。
就这样,反革命分子炸桥,解放军战士舍身英勇负伤的案件,最终,以解放军战士战胜反革命分子告终。
而苏醒过来保全手臂的刘学保在住院期间,逢人便讲他是如何和反革命分子李世白英勇搏斗的,又说自己是如何发现炸药包,然后奋不顾身的把炸药包扔出去而光荣负伤的。
一方面,刘学保在医院里到处宣扬自己的英勇事迹。另一方面,永登县无产阶级专政委员会带着人员前往案发现场。
虽然,在勘察现场的过程中疑点重重,但是那些掌握着生杀大权的专政委员会人员,依旧坚持李世白是反革命分子,躺在医院的刘学保就是革命战士英雄。
正愁没有革命英雄战士典例的兰州市委收到了这份报告后,欣喜若狂,便开始大肆地宣扬刘学保的英勇事迹,《解放军报》在头版发表长篇通讯:心中唯有红太阳……记英雄战士刘学保;新华社、人民日报也都转发了这篇文章,于是,从地方到中央,最终,刘学保红遍了全国。
出院后的刘学保,被冠以“副营职”教委员教导员的头衔,刘学保的事迹还被编成册子在全国各地散发,刘学保的英勇事迹还被编入了小学课本,对小学生进行英雄主义的教育,甚至有一年,刘学保还出现在了1969年的党的九大代表名单。
过度膨胀的刘学保开始越发骄傲放肆,傲慢的行为举止引起了百姓的强烈不满。与此同时,当年的反革命分子炸桥事件在民间的议论始终没有终止。
1974年,刘学保转业回到了他的陕西老家,在一家工厂当保卫干部。
刘学保不知道的是,“反革命分子”李世白的家人始终不相信李世白会去炸大桥,他们一次又一次的上访,希望可以复查此案,为李世白伸冤,让真正的杀人凶手受到法律的制裁。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最终,民众的呼声撞开了政府机关的大门。
1983年1月,兰州市委和兰州军区在多次协商后,决定成立由军地七家单位联合组织的联合调查组,从兰州市公安局刑侦处,永登县公安局抽调精锐干部,在副处长李树仁的领导下,组成专案组,开始翻查那个远在偏离远林区的一案。
专案组首先找到了当年第一个赶到现场进行采访的某报社记者。当时那个记者便觉得这起案件中有许多可疑之处,但因为他想说的话得罪了上级,被迫远走他乡。
十多年的时间过去了,当年调查这起案件的调查人员和知情人员早已随着时局的改变,不知在全国哪地了。
但专案组的人员并没有放弃。他们一条线索、一条线索去寻找,一直找到源头,找到那个知情人或调查人员为止。
在短短半年多的时间内,联合调查组的成员足迹就已经踏遍了全国六个省十六个县市的三十四个单位,总共调查访问了九十多人,共提取了七十九份证明材料。
在十多次实验中,专家组进行层层剥皮,抽丝剥茧,来呈现当年大桥发生的真实状况。
最终,在1984年的春天,当年远在林区但却轰动全国的大案,终于露出了它原来的真面目——李世白炸桥是假的,刘学保为了个人的前途和荣誉,精心策划的一起谋杀案,将受害人李世白骗到现场后,先用石头和斧子将其砸伤,然后试图引爆雷管炸毁大桥,伪造出自己与“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假象,没想到会殃及自己,总之,刘学保是个杀人犯!
那么,事情的经过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时间回到1967年12月17日晚上,兰州市永登县连城林场的副班长刘学保来到小屋,说是有项任务,便单独叫出了当时林场管制的重点对象李世白。
看着革命浪潮一浪接一浪,想要干些事情的刘学保决定找人炸大桥,然后,自己去救大桥,以此塑造自己革命英雄形象。刘学保在一番勘察后,选择了离林场场部七八里路远的、位于水泥厂附近的池木哈水泥桥。
刘学保单独选择李世白是有原因的,李世白早年是参加过国民党军队的,在当时人们的心中就是需要特殊管教的。这样有过不良记录的人,我说他想炸大桥,谁也不会怀疑。
当李世白踏上池木哈水泥桥时,就注定了他踏上了一条不归路,跟在李世白后面的刘学保趁李世白不备,从雨衣下面抽出斧头,毫不犹豫地向前面的李世白头上砍去。
毫无防备的李世白瞬间倒下。
刘学保又开始了自己的自编自演,刘学保掏出炸药包,点燃导火索。向大桥往外冲,然后把炸药包脱手,但是刘学保脱手的时间稍微慢了一点。炸药包的余波波及到了他的左手。刘学保惨叫一声,轰然倒地。
于是,就出现了文章前面所提到的一幕,真凶刘学保优先得到了救治,而被刘学保用石头砸伤的李世白,颅顶头皮裂开,生命垂危,还未断气急需救治,不但没有得到及时的救治,在路上,还受到不明的“革命群众”枪托捅捣,最终,含冤去世。
1984年,刘学保被逮捕了。1985年7月,永登县人民法院判处刘学保故意杀人罪和诬陷罪,并判处他无期徒刑。
这个逍遥法外18年的杀人犯,刘学保身败名裂,终于自食恶果,而笼罩在受害人李世白和他的家属头上18年的冤屈,终于在调查组的不懈努力下,平反了。
你不能成为时代的英雄,也可以成为自己的英雄。如果制造事故,诬陷别人,让自己成为英雄。这样的英雄,刘学保当的是不是真的心安理得了呢?虽然真相会迟到,但是真相一定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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